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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谓“假药”?


问:何谓“假药”?

答: 网络资料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等48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假药:(-)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;(二)以非药品昌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昌充此种药品的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,按假药论处;(一)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;(二)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、进口,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;(三)变质的;(四)被污染的;(五)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;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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